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全国30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信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支付清算服务企业。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是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新型支付结算体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新形势下创立的支付清算组织。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自2006年5月29日成立以来,根据全国农信银机构支付结算业务特点,借鉴现代化支付系统和全国性商业银行资金清算及支付结算业务系统先进经验,应用现代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相继开发建设了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农信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系统、农信银网上银行系统、农信银自助结算系统、农信银远程学习系统,为全国农信银机构搭建起一个以资金清算和信息服务为主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并相继开通了支付信息查询查复、实时电子汇兑、银行汇票、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专项汇款、电子商业汇票、自助结算终端等各类支付服务和资金清算业务,并迅速推广应用到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8万余家营业网点,填补了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汇票和个人账户通存通兑等项业务空白,使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办理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具有了与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相同的手段和条件,进一步增强了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整体竞争能力。目前,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已成为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间支付清算骨干渠道,成为我国农村地区支付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畅通了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渠道,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三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成立三年来,谱写了不断提高农村支付服务水平的新篇章,伴随着农村经济、金融的发展,在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实践过程中,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必将在广阔的城乡地区支付服务舞台上,展示出美好的发展前景。
农信银支付结算业务
1、信息服务类业务
指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农信银机构)之间,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发起和接收、不需要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各类信息数据,主要包括:支付信息查询查复、票据信息查询查复、账户余额查询和自由格式报文等。
2、电子汇兑业务
成员机构根据汇款人的委托,依托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将其款项实时支付给异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客户可以在全国任意一家开通此项业务的农信银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实时现金汇款、转账、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业务。包括汇兑(普通贷记)、托收承付(划回)、委托收款(划回)。
3、银行汇票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全国农信银机构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签发,在全国流通使用,并可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实现农信银机构间互为代理兑付的票据结算业务。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其提交给同城的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通汇行(社)审核支付后抵用。包括汇票签发、解付、信息查询查复、挂失及解挂、退票等。
4、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
指客户通过农信银机构网点办理资金转账、现金存取和账户余额查询,是全国农信银机构客户现有银行卡、活期储蓄存折账户、其他个人结算账户业务受理范围的扩大和延伸。客户持有在农信银机构开户的银行卡或活期储蓄存折,可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方便、快捷地在全国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农信银机构网点的柜台或自助设备上办理存取款、余额查询、转账等业务。
5、专项汇款类业务
指农信银机构与其它第三方支付清算机构、商业银行等合作开展的异地汇款业务。目前有“快易汇”业务、“农信银—快钱”电子汇款,“农信银--支付宝”电子汇款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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