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覆盖范围 首页 > 业务覆盖范围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2005年8月正式成立,在省政府授权下,履行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省级行业管理职能。截至目前,全省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黑河、大庆等7家地级市联社(法人)和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伊春和大兴安岭等6家办事处。全省拥有80家县级联社,1家农村合作银行。
 

重庆

深圳

天津滨海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4年5月,经省政府授权,履行对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现辖5个市(州)联社、4个办事处,46家县级联社、2家农村合作银行,2家农村商业银行,正式职工2万余人,营业网点1600多个,是该省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

 

  2005年7月20日,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开业,由沈阳、大连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77家县(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自愿入股组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金融机构,目前从业人员近3万人。截至2011年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3027.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349.8亿元,在当地金融企业排名第六;贷款余额1742.4亿元,在当地金融企业排名第六,其中农业贷款余额1149.6亿元,占贷款余额的65.9%;2400余个营业网点,分布全省14个市、77个县(市、区)、1241个乡镇,占全省银行业营业网点总数的三分之一,是全省营业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全省全部营业网点实现通存通兑。
 

北京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10月19日,是国务院首家批准组建的省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拥有近700家覆盖首都城乡的营业机构,已经成为首都信贷支农不可替代的主渠道。截至2011年6月末,北京农商银行资产总额达3572亿元,存款余额3128亿元,贷款余额1569亿元;其中,储蓄存款1415亿元,比年初增长8.72%;农户贷款占全市农户贷款额的90%以上,十个郊区县支行存贷款市场份额保持在30%以上,在农村金融市场持续保持较为明显的优势地位。

 

  2010年6月30日正式挂牌营业的天津农商银行是天津市最大的地方性总部商业银行,其前身是有着近60年发展历史的农村信用社。1952年,天津市第一家农村信用社在天津市南郊区白塘口村成立,标志着天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诞生。历经60年风雨,天津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形成了遍布天津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2005年6月30日成立的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是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
 

2005年6月29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在省政府的授权下,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省联社由全省辖内3家市联社、154家县级联社入股组成,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8月20日,是全区93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六年来,全区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以立足三农、服务县域,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各项业务发展迅速,资产、存款、贷款、利润分别以年均24%、31%、33%、91%的速度增长。截至2011年6月末,辖属机构2,338家,包括自治区级联社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合作银行7家和旗县联社85家。营业网点2,245个,其中信用社(支行)1,084个、分社(分理处)824个,储蓄所243个。联网网点2,226个。资产总额2,095.2亿元,负债总额1,962.7亿元;存款总额1,631.6亿元,排名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贷款总额1,268.4亿元,排名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一位,其中三农贷款864.1亿元,占比68.12%;资本充足率8.71%,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46.70%。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简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12月,是原自治区信用联社和银川市信用联社合并新设的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中国银监会确定的全国省级农村信用联社改革试点单位。
 

  已有60多年发展历史的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自2005年8月24日省联社正式挂牌开业以来,进一步发展壮大。随着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铺展开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宗旨日渐彰显,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已经实实在在成为支持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截至2011年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共有正式机构2954个,其中省级机构1个、市级机构11个、县级机构110个、乡镇级机构1645个,分社763个、储蓄所424个;资产总额为4949.53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070.09亿元,占当地市场份额的19.88%;负债总额为4793.2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508.06亿元,市场占有率为17.30%,位居全省同业第一。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初,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成立,至今已走过近60年的发展历程。2003年6月,国务院启动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山东作为首批试点的8个省份之一,于2004年6月组建省联社,全面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目前,全省设济南、淄博等14个办事处和青岛、潍坊、莱芜3家市联社,下辖110家县统一法人社,19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农村商业银行,拥有机构网点5282个。截至2011年6月末,资产总额9309亿元,各项存款总额7778亿元,各项5684亿元,其中涉农贷款4165亿元,贷款总额存贷款余额稳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是全省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资金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经营实力、服务水平、科技手段等方面均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2005年6月9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目前,全省共有机构网点339家,其中:省联社1家、县(市)联社30家、乡(镇)及以下营业机构308家,是青海省营业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服务最贴近基层的隶属于青海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甘肃省联社)成立于2005年9月,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高度重视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不断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方式,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现状,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切实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目前,全辖现有农村合作银行15家,一级法人联社71家,两级法人联社1家,结算中心1家,各办事处11家,营业网点2265家,员工共计14,500人。
 

  “陕西信合”是陕西省辖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集体简称。陕西信合诞生于1951年12月1日,经过60年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机构遍布城乡,从业人员众多,客户群体广泛,业务规模壮大,经营机制灵活,结算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的现代化金融机构,在陕西经济尤其是“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中担当着主力军的重要作用。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2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对全省农信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六年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建立健康而富有活力的现代金融企业为目标,积极推进产权制度和机制改革,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助推中原崛起做出了突出贡献。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由1家市联社和82家县(市)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设立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于2001年9月19日正式开业。

 

2004年12月18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成立。七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监管当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突出发展主题,不断深化改革,提高服务水平,以占全省金融机构16%左右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占全省90%多的农业贷款,成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主力银行,有效地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2011年,安徽省联社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2010年度最佳社会责任机构奖”。
 

  上海农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是在有着逾50年历史的上海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整体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至2011年4月底,全行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营业网点近340家,员工总数约5000人。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省历史最悠久的地方性金融机构。1951年,第一家农信社在黄冈浠水创办起至今,农信社经历了基层社队管理、农行管理、人行、银监局管理、省政府管理四个阶段。期间,各县于1984年成立县联社,部分地级市于2000年成立市级联社。2005年7月28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自1951年建立以来,经过五十多年的风雨历程,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如今已建立了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络,业务渗透到农村各个产业、企业和农民家庭。截至目前,四川省农村信用社有职工4万余名,辖158个县级联社(农合行),5215个营业网点,肩负着为全省6800多万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重任,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6月,是在原重庆市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基础上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全国第三家、中西部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该行的乡镇网点为1286个。截至2011年6月末,总资产规模超过3161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2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45亿元,下辖1763个营业机构,从业人员1.4万余名。资本金70亿元,注册资本金居全国农村商业银行之首,是重庆市资产规模最大、存款规模最大、服务网点最多的地方金融机构,也是重庆市最大的涉农贷款银行、中小企业融资银行和个人信贷银行。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面向农户、面向小企业、面向社区的市场定位,突出“方便、灵活、快捷”的服务特色,着力打造有特色的银行。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经过近60年的历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在支持全省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作用不可替代。2005年5月,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经湖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式挂牌开业,根据湖南省政府授权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湖南省委、省政府比照正厅级单位对湖南省联社进行管理。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4年5月26日。七年来,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省农村信用联社引领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商银行、合作银行,下同)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市场定位,秉承“信用为本、合作共赢”经营理念,大力践行“推进规范化、提升竞争力、做出新贡献”三大使命,全力支持“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着力打造“服务县域的主力银行、立足社区的零售银行、农民喜爱的乡村银行”,致力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又好又快的发展。
 

  2004年4月18日,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浙江省农信联社)正式挂牌成立,全省农村合作金融事业揭开了发展史上新的一页,迎来了改革发展的春天。

  浙江省农信联社是浙江省政府授权管理、指导、协调、服务全省81家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的省级管理机构,同时也是具有一定经营功能的省级金融机构。自成立后,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浙江省农信联社带领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广大干部员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3月28日,是由云南省政府管理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承担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全省农村信用社现有网点2400余个,员工2万余名,是全省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的金融机构。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2005年7月29日开业,是由福建省内71家市、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联合组成,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省级金融机构,由省政府管理农村信用社的专门机构,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广西区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9月,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全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统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简称农合机构)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目前,全区农合机构共有机构网点2369个(其中省级联社1家,县级农村合作银行25家,县级信用联社79家),从业人员2.15万人,已发展成为全区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金融机构。
 

2005年1月14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动员大会,拉开了广东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序幕。2005-2009年,是广东省农村信用社60年发展史上变化最大、成效最显著的五年。自2005年8月5日成立以来,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省农村信用社,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监局、金融办、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以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为宗旨,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实现了各项业务的跨越式发展,开辟了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事业的全新历史。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简称农信社)具有近60年的发展历史,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2007年8月成立了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授权对省内农信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农信社是海南省唯一的地方性银行机构,是海南地方政府的银行、海南农民自己的银行,“琼中模式”小额信贷闻名全国。
 

  2006年7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营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引领全区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全力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在促进自治区城乡经济发展中实现自身业务的又好又快发展。全区农村信用社整体进入到历史最好发展时期,业务发展速度、增量贷款、农户小额贷款覆盖率连续四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业务经营指标4年翻了近两番。2009年末,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增幅在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排名第四位,不良贷款“双降”分别排在第四位和第五位,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和整体风险抵补能力分列全国第五位和第八位。